退換貨說明

退換貨說明。

  • 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條例規定,當您收到商品發現有任何的問題,可在7日內與客服人員聯絡進行退貨或換貨,非賣家疏失退換貨者請自行負擔來回運費。
  • 所有產品在出貨前均經品管人員檢查無誤,並在監視器下完全包裝後交專業宅配業者或者郵局運送。
  •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刮傷、髒污、運輸過程造成破損不完整者,消費者務必與客服人員聯絡確認,再將瑕疵商品連同出貨明細單及收據一併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回原郵寄地址,並註明商品換貨。我們收到商品並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確認無誤後,會儘速將新品寄給您。
  • 如有下列情況者,恕不接受退、換貨:
    • 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損毀、磨損、擦傷、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致使無法回收再銷售者。
    • 收據、附配件不齊。
    • 超過顧客收貨日起7天(以貨運、郵寄簽收日期為準)。
    • 不接受顧客因對耗材類的商品特性認知不同而要求退換貨,無法接受者請絕對不要下標,以免造成雙方困擾。